浮生偷闲
——我与书的故事
2022届8班 陶郑瑶
长大是一件神奇的事情,连记忆也都随年月增长了自己的脾气。我把“我”“和”“书”三个字输入,弹出来的条条框框排列的错综复杂。没办法,它没有给我选择“按某某顺序排列”的权利,我就只好,按照它的规则来。既然是讲故事,乱点又有什么关系。
这个故事的序章里,只孤零零坐了一个老人。一个头发花白稀疏,却被梳子轧出齿轮,个子很高,瘦骨嶙峋的老人。这些是我对他最初印象,也是我对他最后的记忆。我其实一直挺好奇他用什么牌子的啫喱水,可以让头发服帖得从不在人前“嘭”地一下炸起来。他和儿女住在一起,固守最偏的间小屋子。推开屋子门,是一条细窄的长廊。长廊直通天井,与天井一墙之隔就是一大片荷塘。那是我小时候最常去玩的地方。长廊角落里,摆了一张小桌子,上面架着一个老式台灯。灯很旧,却很亮,灯光照到的那一片地方明晃晃的。桌子上堆满了书和报纸,只要走过天井一偏头就能看到;几乎没有人去他那间小屋子,儿时顽劣,大人们聚在一起时我无聊地溜去看过,那屋子里三面全是书,没有窗子,只有一张床,床边的柜子上,同样一盏台灯,整个屋子就明明晃晃。我那时候四五岁,那是我第一次见那么多书,我看着屋子就跟看童话一样,鼻尖充斥的都是一种我说不出的味道。
我只在门口探头探脑地看了几眼,那几眼在往后的很多很多年里,被无限放大,重播,再回味。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是做了一个梦。但那不是梦。那个古怪的老人是我的二爷爷。我太外婆生了七个孩子,我外公排老幺,他排老二。
后来我莫名其妙地就开始关注他,看他每天大清早就起来,趴在那小桌子上看看写写记记,台灯晃亮了整条廊子。夏天里他可以待在那待一整天,冬天冷了,他就进屋去听戏,音量高得没进他们家门就听见了。外公说他人老了耳朵不大好了。他那时候七十多了,但是眼睛还是清亮的,背也驼了,但你一点也不觉得他老气,他手也抖了,写出来的钢笔字晃晃悠悠的,但不难看。那个时候外婆已经开始教我背诗了,我也认得不少字了,没事的时候还会翻翻妈妈以前看过的书。我坐在门前的矮凳上咿咿呀呀的,手里捧着薄薄的一小本唐诗三百首,想着我二爷爷的那些大部头,他为什么能对着那些古言古语坐一天?
再后来就到另一个城市去读书了。高楼林立,夜夜华灯,夏天路边卖的莲蓬,总没有新鲜摘下来的好吃。我路过书店的时候会进去瞄两眼,开始习字,学校旁边的那条古街,我常常会去淘字帖,那三面墙的古书和满满墨迹的笔记本,成了我脑海里一直翻滚的影像。其实也不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就开始喜欢那些文啊字啊的东西,但就是喜欢。
我的记忆是开口向下的抛物线,在童年时到达巅峰,随着年龄的增加开始消减,最后没入无底深渊。但关于那个小村子里的一切,我记得无比清晰。有一年我回去过暑假,他那时候身体已经不太好了,但还是坐在他那小桌子前,看看写写记记,就是一整天。我记得我和妈妈去看他的时候,他有些踉跄地站起来想走过来和我们坐在一起,我起身欲去扶,妈妈一把把我拉回来,“你再把他弄倒了,小孩子毛手毛脚的。”我被她瞪着低下了头。二爷爷边慢慢地走边冲我妈说“我们家xx(我小名)才不会了,她对我可好了!”一句话仿若中气十足。我妈干涩地笑笑。我那时候算是刚刚步入青春期,最最敏感,最最企盼长成大人模样。我鼻子都酸了,我冲他笑笑,低下了头。
其实他耳朵确实是不好,我从小被教育见到长辈要喊人,偏偏他经常听不到,于是我常常是一进他家院门就扯着嗓子“二爷爷好!!!”他就抬头看我一眼,“你好。”我不知道我怎么就“对他可好了”,但我会永远记得这句话。
又过了几年,我书桌上也有几本大部头了,还有些上册下册,他们有的是古文经典,有的被称为世界名著。我能看下去,但我看不懂。我无法理解主人公那样浓烈的爱恨,无法洞悉她或他那样做一件事的动机。我生活的时代连核心价值观里都有着平等,我看着一百多年前简小姐发自心底的呐喊,那也只是一句话而已;我压根没被生活洗礼,我看着落入深渊的人出卖自己,还会站在道德制高点觉得“你这是不对的”;我也没有苦难到极致的童年,不能理解为了一点星光的所谓深情,就义无反顾地飞蛾扑火。“为什么明明有更好的结局,你却不能清醒一点?”我看到那些史诗一样的宏大场面,绞尽脑汁也想象不出那是什么样的;我也想不通世界之外的世界是怎样存在的。可以接受,但是我想不通。于是我把它们都丢开了。我偏安一隅的生活,心安理得的被保护,我不懂得苦,也没有那超凡脱俗一般的脑洞。自然也就不能有那所谓的同理心。那个时候,文字还是我生活的调剂品
果然我真正爱上它,是因为看网文。知道网文这个东西,最早其实还是来自于我妈。在还没有触屏手机的时候,她在她那台可以联上网的按键oppo上看小说。她有时候工作忙顾及不到我了,就把手机丢给我玩。她以为我只玩贪吃蛇,其实我接着她看过的小说看,看完还会给她调回去。但在我成长的过程中,我忘了这件事情。后来上学,我有了一部手机用来查资料,从应用商店里发现了一个软件叫xx阅读。从此一发不可收拾,那个时候的零花钱,基本上都用来充书币了。古早的网文啊,其实有些情节在现在看来相当雷人,但它一波三折,它上升生活,就是觉得它好看。躲在被子里黑灯瞎火地追更几乎成了我最大的乐趣,这个乐趣一直到现在依然存在感很强。我看着自己追的书一点一点评论多起来,到它变成实体书,到它飞上大银幕,这种感觉就更奇妙了。虽然选角经常不尽人意,虽然看文看到哭哭笑笑跟个疯子一样,虽然总是意难平陷在里头出不来。但是我还是喜欢。
然后再由网文一步一步蔓延到实体,像是一棵死而复生的树,再一次扎根,终于枝繁叶茂。我不再把书当成书去读,我把书拆解成文字,把文字拼凑成故事。我是在读故事,吐槽狗血是它,温情脉脉是她,人间砒霜是它,磅礴震慑也是它,他有千百张脸,每一张我都喜欢。
那三面墙的书,那小时候偷偷摸摸读的文,都像是一颗种子,这颗树如果能长成,播种浇花施肥每一步都必不可少。
时间又向后推两年,我在期末考试里忙的飞起的时候,有人悄无声息地离开了。初秋,天意微凉。我从补课老师家出来,外婆在楼下接我,末了对我说一句“你二爷爷走了。”我忘了我当时的反应。等到再次回到那个小院子的时候,书桌没了,台灯不亮了,三面的书被搬空了。荷塘特别萧瑟,没几朵花了。黑白的照片高悬在墙上,我感觉心里空落落的。那间让我觉得童话亲临的屋子现在变成仓库了。我儿时那么多的稀奇古怪,全都被埋在时光里了。
读故事成了几乎唯一的爱好,追喜欢的作者比追星还热烈。有些故事浅显,读过一遍权当消遣,有些故事深刻,读完沉浸其中久久出不来。更有些故事,它超越了文字本身,它描绘的是另一个世界,一个我没有机会涉足的世界,只能从缝隙中窥探。读它们像酿酒,每一口都不同。
其实读书是最唾手可得的消遣,仿佛时间过得很慢很慢,慢到可以在浮生里偷得半日空闲,片刻安宁,可这安心的感觉,可绵延很久。每一个作者都是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,5岁,15岁,30岁,100岁……我可以伸出爪子去瞧瞧身前的光阴,也可探探往后的岁月。读书让我知道,原来世界这么大,大到每一种不同都可以被无限包容和接纳。有人一生只想探寻大山的奥秘,有人半生放逐却依然把自己拾起,有人写故事为了发泄,有人为了将不完美的现实改写……这是太过主观性的东西,没有对错,没有高低,全看你自己。文字是一点两点细碎的散光,但却赋予你无与伦比的力量,因为知道存在,所以向往。
合上书本,依旧活在余光里。
故事未完 待续……